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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歷史教育感想(2016年末記事)

出題目的時候我反覆地在想,我們究竟要讓學生怎樣才會知道「歷史」作為一個人文學科的重要性──所以我們才需要學這個科目,而不是「考」這個科目。後來才發現這跟很多線上的教學者與教材慣性是息息相關的⋯⋯ 不改舊有的心態,真推得動嗎? 例如,本校就有個很重視分數的老師,但一旦說到他喜愛的戰爭史的時候,他生龍活虎說起故事,那個樣貌又不像是個只重視成績的老師....這就是種矛盾。 一直都覺得課綱的編排真的是最大的敗筆。編寫課綱限縮了編寫課本的綱章。事實上,高中歷史到目前為止的課程內容,真的只是重述而「深入」講更多細枝末節的歷史發展內容而已。至於專題史,高三遇到接二連三的考試,才上專題「選修歷史」,根本能記得這些真正談到歷史學習意義章節的學生少之又少。 這是很弔詭的。 所以有老師常說「奇怪咧,這個國中不就學過的東西,高中考了怎還不會」,bingo! 你懂了吧,教學者本身也只有這種「複習國中歷史」的心態,當然國中沒興趣的,到高中能有多少不同呢? 例如,台灣史談到原住民的章節,流水帳再提過一次十六族還有歲時祭儀就夠了。然後堆砌「台灣史上出現描寫原住民樣貌」的史書──學生知道這個要幹嘛?知道《東番記》的意義應該不是因為作者或是記載哪一族的原住民吧。而是應該是用史觀的建構趣談「為何我們要談文獻中的原住民印象」。 然後談完這些出現過原住民早期樣貌文獻後,這本課本作為一個「文獻」,他到底又談到多少原住民的歷史了呢? 沒有歷史感的教學:還是考什麼,課本自然就擺什麼進去 堆砌帝國的發展史,但我們課本對於「為何要學希臘、羅馬史」的連結思維,卻是付之闕如。我們對希臘的方陣軍隊與城邦民主要怎去認知,希臘的民主模式到羅馬的公民大會、元老院與軍團大會,這代表歐洲人早期的民主發展思維,是著重在哪些意義上? 課本也幾乎不談「為何我們要談兩河流域」,蘇美到阿卡德到烏爾第三王朝,再到亞摩利人(古巴比倫)到亞述與新巴比倫人,為何我們要談這段歷史? 其實這跟中國史談秦漢帝國的建立是類似的思維,我們要讓孩子理解的是「部落到聯盟到國家」甚至到「帝國」的嘗試。 其實要讓一群烏合之眾變成有秩序的「國民」,讓每個國民的心中願意遵守眼前的法律與紅綠燈,秩序與中央集權, 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──漢摩拉比怎嘗試建立法典,他用什麼角度去建構「秩序」,而亞述人怎建構他們的秩序,而新巴比倫又如何去拓展他的帝國,這些與後來的「跨域」帝國,必須治...